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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师范大学2021级新生落户须知

发布时间:2021-09-06   浏览次数:0


一、落户原则

1.自愿迁户口落户;

2.户口页或户口迁移证的名字须与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一致。

二、落户材料

1.河北省内新生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页原件《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要求个人手填)。

2.河北省外新生所需材料:录取通知书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原件《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要求个人手填)。

3.本科就读于河北师大且已落户至河北师大的研究生,凭录取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复印至一页纸上)办理落户手续,须注明本科年级、学院和电话。

复印件要求:须按照原件原始尺寸复印,完整、清晰,不可使用原件照片的打印件。

三、办理落户

1.各学院安排专人收取新生(本科生、研究生)落户材料,9月20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师生活动中心B204室

2.规定时间不提交落户材料者,以后不再统一办理落户手续;学生在校期间不办理户口变更事宜。

咨询电话:80789654

附件1:新生落户信息补充表.docx



                           河北师范大学安全工作处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