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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9-02-28   浏览次数:0

河北师范大学

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冀办传【2018】100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制定的《进一步深化全省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冀教安【2018】69号)文件要求,我校制定了《河北师范大学进一步深化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予印发,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师范大学

进一步深化全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12月2日省政府警示教育会议精神,汲取中化盛华“11.28”爆燃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学校事故隐患,防范各类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学校安全工作形势持续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二级单位主体责任,强化“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意识,通过开展地毯式、拉网式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及时发现各类校园安全隐患,确保所有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积极防范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19年6月30日。

三、排查整治重点

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对学校所有二级单位开展全覆盖式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是5个方面。

  (一)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排查整治

1.实验室、机房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应急预案情况;

2.实验室,机房专人专馆、使用登记、安全巡查等措施情况;

3.购买、使用、存储、看管、销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4.是否及时处置长期不用、废弃的危险化学品。

(二)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排查整治

1.校车及学校自有车辆是否经公安交管部门年检合格,车辆是否符合安全标准,驾驶员是否具备3年以上驾龄:

2.严禁组织师生集体乘坐无牌无证、车况差、有安全隐惠的

车辆;

(三)治安安全排查整治

1.是否按要求建立楼宇值班室,配备足够数量的专兼职值班人员,配备日常值班器械;

2.是否建立巡逻、检查制度,并予落实;

3.是否在学生宿舍严格落实学生进、出宿舍、夜间巡查制度。

(四)学校校舍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教学楼、办公楼、体育场地、宿舍、餐厅、厕所、仓库、护栏、围墙、大门等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

2.校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重大隐患;

3.是否存在C、D级危房;

4.学生宿舍、图书馆、教室、食堂(餐厅)、机房、实验室、校内商业网点等人员集中区域,是否存在消防、用电、疏散等安全隐患。

(五)学校食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1.是否存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资质的公司或组织从事学校食堂食品工作问题;

2.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未取得餐饮上岗资格及健康证问题;

3.是否存在食品原料采购渠道不正规、未执行索票登记制度等问题;

4.是否存在食品加工环节不符合程序、违规操作问题;

5.是否存在食堂不清洁、公共餐具未消毒、食材不卫生、食品未留样、燃气(油)不合格等重大隐患问题;

6.是否存在食堂外包经营未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问题。

四、时间步骤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1月10日前)

制定学校本次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内容和标准,并进行动员部署。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2019年1月10日至2019年5月15日)

1.各学院、各单位自查。做到“六查六看”,即: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措施是否制定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日常管理,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

2.健全台账。健全完善大排查大整治“一个台账、三个清单”隐患全部上账,责任落实到人。同时,结合“河北省学校安全隐患互联网+网格化平台”,加强日常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

3.重大隐患挂牌督办。逐项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

4.加强督查。学校开展督导检查,严查各类非法违法行为。

具体时间安排:

1.2月24日至4月底前由学校安全工作处按照方案要求开展全校专项隐患大排查,完成第一轮排查工作。

2.5月15日前,完成基本隐患整改。

(三)“回头看”和总结阶段(2019年5月16日至6月20日)

1.对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进行“回头看”,对排查有遗漏、整治不到位的问题隐患,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登记入账,限期整改到位。

2.认真总结成绩和不足,着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固化工作成果,建立健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

具体时间安排:

1.5月16日至5月底,就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2.6月初,学校督导组进行督导检查、验收。

3.6月20日前完成全部整改。

4.6月30日前迎接教育厅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前我省正处于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面临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北京冬奥会筹办等重大历史机遇,任何安全事故都会影响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我校也处在发展的关键时期。各学院、各单位要站在树牢“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站在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站在当好首都政治“护城河”、推进平安河北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次攻坚行动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狠抓各项校园安全管控措施落实,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单位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对本单位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采取定期通报、实时调度、组织督导等多种措施,层层传导压力,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三)切实落实各单位主体责任。各学院、各单位要认真按照本单位监管责任清单内容,制定排查整治工作方案,逐条逐项明确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和工作措施,推动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整改做到“零容忍”,挂帐督办解决一批影响师生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并对查出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力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要严肃问责处理。要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要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对照五项排查整治重点,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同时,要结合“学校安全隐患互联网+网格化”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台账,特别是对较大及以上事故隐患,要逐项明确排查整治具体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限期整改完毕。

(四)认真做好信息和统计报送工作。2019年1月12日前,各学院、各单位将本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报学校安全工作处。从2019年3月份起,每月3日前报上月情况,报送表格见附件,至少报送1条工作信息,1个典型案例。工作动态、经验做法、突出问题等信息随时报送。

   联系人:杨振权
   联系电话:0311-80789650

电子邮箱: bwc@hebtu.edu.cn

附件:1.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情况汇总表

     2.学校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
                                               

                                                        河北师范大学

                                                        2019年1月3日  



附件1: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及清单